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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 国家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
    发布时间:2018-07-09 00:00来源:

    污水处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头戏,上世纪90年代,我国在城市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先是在重点流域试点,之后迅速在全国推广。当前,污水处理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扩大能力、提质增效的双重压力,现有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还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工作的新要求,亟待通过创新完善,进一步推动并保障污水处理事业继续快速发展。


    多年来,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污水处理费收入先是上缴财政,再由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治污企业支付服务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随着环保标准提高,部分企业污水处理成本上升,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更高环保标准的要求;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收集率不高,也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此外,目前多数城市已经全面建立起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但是却存在同一地区不同企业排放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不同,但执行同样收费政策的情况,不利于公平竞争。针对发展中的问题,《意见》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并提出了5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