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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政策信息动态(202205期)
    发布时间:2022-06-22 10:51来源:

    一、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方案,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其中,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赤水河流域覆盖率达95%左右,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40%、1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50%,其中,“九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九湖”流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成1万个以上美丽村庄,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8%。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部分相关内如如下:

    (二十七)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完善生态绿地系统,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基底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利用周边荒山坡地和污染土地开展国土绿化,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郊野公园。加强河道、湖泊、滨海地带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合理保持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连通。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二十八)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二十九)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十)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老城区及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更新修复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及恶臭治理。在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地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5月11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相关内容如下:

    加强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管理。及时组织清掏淤积堵塞的排水管渠、雨水收集口和检查井,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加强泵站、闸门、拍门等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加强对下凹式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地铁、棚户区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治。加强对易积水路段周边的路灯、通信等配电设施安全防护,避免积水时发生漏电事故。在开展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依法依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中毒、触电、爆炸、溺水、坠落等各类伤亡事故。加强对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加氯间监控,强化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理,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四、《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聚焦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生物质燃料加工等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十余个行业,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硫化氢,其他恶臭,氟化氢、含砷废气等有毒有害废气;工业废水,化工初期雨水,高难度废水;高浓度母液、精蒸馏残液、含盐有机废液等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土壤污染物质等污染物治理。坚决关停重点管控区域内淘汰类项目,鼓励化工项目逐步搬入化工园区,推动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五、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六、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

    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明确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国前列,是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全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是全省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奋勇前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开启绿美云南建设新征程的指导性文件。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目标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5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评估城市水系蓄水排水能力,优化城市排涝通道及排水管网布局。完善城市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排涝通道,整治排涝通道瓶颈段。实施防洪提升工程,立足流域全局统筹谋划,依据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加快推进河道堤防、护岸等城市防洪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