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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政策信息动态(202209期)
    发布时间:2022-11-22 11:20来源:

    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采取两种方式对环评文件打捆审批,一是需要编制报告表的同一区域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所有建设单位分别对照涉及各自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内容要求进行建设,承担主体责任;二是需要编制报告书的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把各项目的环评文件统一打捆报件,环评审批部门组织一次性受理、开展一次现场踏勘、开一次专家审查会、一次性出具技术评估意见、统一作出审批决定,所有建设单位分别对照涉及各自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承担主体责任。

    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指标中明确指出,基础设施完善,长效管护措施到位,管理维护良好;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工业污染物、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等。

    三、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二、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四、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公告,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包括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五、水利部、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0月11日,水利部官网发布水利部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强化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

    意见明确,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

    意见明确,针对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五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试点方向包括用水过程循环模式;区域产城融合模式;智慧用水管控模式;废水循环利用补短板模式等。